| 透過裁決處理索償相關的投訴個案 | 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

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

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投訴委員會)由投訴局委任,目的是提供獨立及公平的裁決,解決承保商及投保人之間的糾紛。委員會負責處理由投保人、受益人或合法索償人提出的索償投訴。

委員會乃獨立組織,由獨立人士擔任主席,其任命必須先獲得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之批准。委員會另有四名成員,其中兩位來自保險業界、其餘兩位則為業外人士。

投訴局會員公司必須遵守委員會的裁決。倘若投訴人拒絕接納委員會的決定,有權採取法律行動,委員會的決定並不會影響其法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