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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索償投訴局」已于2018年1月16日改名爲「保險投訴局」

2018年1月17日

在1990年2月成立的「保險索償投訴局」自昨天(2018年1月16日)起,正式改名爲「保險投訴局(投訴局)」。這是保險業界全面檢視現行機制後的成果,旨在提升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全新的投訴局爲消費者提供方便、有效及容易使用的一站式服務平臺,以協助解决所有涉及金錢性質的保險糾紛。

改名後的投訴局有下列特點:

  1. 新管治架構,董事會大部分成員由非業界人士擔任,以增强其獨立性;
  2. 由非業界獨立人士擔任主席;
  3. 擴大職權範圍至處理與索償無關的保險糾紛;及
  4. 引入調解機制處理與索償無關的投訴。

投訴局新任理事會成員包括:

主席 陳黃穗女士BBS太平紳士
非業界理事
  1. 蔡克剛先生BBS太平紳士
  2. 衛皓民先
  3. 葉兆輝教授
業界理事
  1. 夏偉信先生(香港保險業聯會主席)
  2. 陳沛良先生(香港保險業聯會副主席)
  3. 李少川先生

 

投訴局主席陳黃穗女士表示:「保險對我們日常生活的重要性日益增加,對于能够出任這個要職,成爲投訴局的首任主席,我深感榮幸,幷殷切期望與所有持份者緊密合作,確保這個解决糾紛的平臺能有效地運作,以保障保單持有人的合法利益。」陳女士于1985年至2007年期間爲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

有關索償的投訴會繼續透過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投訴委員會),在業內獨立專業人士的支援下,以裁决方式處理。至于與索償無關但涉及金錢性質的投訴,投訴局將于2018年第二季引入調解機制,幷會于稍後編訂投訴局調解員名册,供涉案各方從中選擇適合的調解員。

投訴委員會一直免費爲消費者提供裁决服務,至于新的調解服務,投訴局初步的想法亦是豁免收費,但會于實際運作後再作檢討。

投訴局的宗旨是爲投保大衆提供獨立及具成本效益的另類調解糾紛機制,協助個人保單持有人解决與保險公司之間的保險糾紛,現時的裁决上限爲100萬港元。

投訴局現時有107家會員公司,所有于香港經營個人保險業務的授權保險公司,在獲得授權前,必須申請幷成爲投訴局的會員。投訴局的營運開支來自會員公司繳付的年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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