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料中心 | 新闻稿

新闻稿

「保险索偿投诉局」已于2018年1月16日改名为「保险投诉局」

2018年1月17日

在1990年2月成立的「保险索偿投诉局」自昨天(2018年1月16日)起,正式改名为「保险投诉局(投诉局)」。这是保险业界全面检视现行机制后的成果,旨在提升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全新的投诉局为消费者提供方便、有效及容易使用的一站式服务平台,以协助解决所有涉及金钱性质的保险纠纷。

改名后的投诉局有下列特点:

  1. 新管治架构,董事会大部分成员由非业界人士担任,以增强其独立性;
  2. 由非业界独立人士担任主席;
  3. 扩大职权范围至处理与索偿无关的保险纠纷;及
  4. 引入调解机制处理与索偿无关的投诉。

投诉局新任理事会成员包括:

主席 陈黄穗女士BBS太平绅士
非业界理事
  1. 蔡克刚先生BBS太平绅士
  2. 卫皓民先
  3. 叶兆辉教授
业界理事
  1. 夏伟信先生(香港保险业联会主席)
  2. 陈沛良先生(香港保险业联会副主席)
  3. 李少川先生

 

投诉局主席陈黄穗女士表示:「保险对我们日常生活的重要性日益增加,对于能够出任这个要职,成为投诉局的首任主席,我深感荣幸,并殷切期望与所有持份者紧密合作,确保这个解决纠纷的平台能有效地运作,以保障保单持有人的合法利益。」陈女士于1985年至2007年期间为消费者委员会总干事。

有关索偿的投诉会继续透过保险索偿投诉委员会(投诉委员会),在业内独立专业人士的支援下,以裁决方式处理。至于与索偿无关但涉及金钱性质的投诉,投诉局将于2018年第二季引入调解机制,并会于稍后编订投诉局调解员名册,供涉案各方从中选择适合的调解员。

投诉委员会一直免费为消费者提供裁决服务,至于新的调解服务,投诉局初步的想法亦是豁免收费,但会于实际运作后再作检讨。

投诉局的宗旨是为投保大众提供独立及具成本效益的另类调解纠纷机制,协助个人保单持有人解决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纠纷,现时的裁决上限为100万港元。

投诉局现时有107家会员公司,所有于香港经营个人保险业务的授权保险公司,在获得授权前,必须申请并成为投诉局的会员。投诉局的营运开支来自会员公司缴付的年费。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