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诉须知 | 职权范围

职权范围


  1. 投诉个案属金钱性质

  2. 投诉个案的索偿金额/争议金额不超过120万港元* 。

  3. 涉案保险公司属投诉局会员。

  4. 涉案保单为个人保险合约。

  5. 投诉人必须为保单持有人、保单受益人、受保人或合法索偿人

  6. 涉案保险公司已对索偿/争议作出最终决定。

  7. 投诉人必须于接获保险公司发出的最终决定的六个月内,向投诉局作出书面投诉。

  8. 投诉个案不涉及工业、商业或第三者保险。

  9. 投诉个案并非正在进行法律程序或仲裁。


非索偿相关的投诉个案:

  1. 非索偿相关的投诉个案与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或核保决定无关。

  2. 非索偿相关的投诉个案并非关乎投资表现、费用水平、保费、收费或利率,但指称涉及隐瞒、失实陈述、不正确施行、疏忽、违反任何法律责任或职责;或涉案的保险公司一方在行政上出错除外。

*   
如果被保人持有多份保单,而被拒绝赔偿的原因相同或类同,则索偿总额以不超过120万港元为限;如果索偿涉及长期和定期赔偿,则合计五年的索偿总额不得超过120万港元。

 

 

下载全份《职权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