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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投诉局提高可裁决上限:由100万港元上调至120万港元

2021年12月24日

保险投诉局(投诉局)今日(2021年12月24日)宣布由2022年1月1日起提高可裁决的赔偿限额,由原来100万港元上调至120万港元。换言之,投诉局将可处理索偿/争议金额高达120万港元的投诉。

投诉局主席陈黄穗博士表示:「目前,投诉局仅处理索偿/争议金额不超过100万港元的投诉,有关裁决限额自2016年起一直维持不变。鉴于整体的投保额及保障额均有增加趋势,我们遂决定把可裁决的赔偿限额增加至120万港元。我们相信投诉局提高了可裁决的赔偿限额后,可以为更多投保人士提供免费服务。同时,我们亦会定期检视有关裁决上限,务求切合不断变化的市场需要,与时并进。」

投诉局于2018年1月16日成立,正式取代保险索偿投诉局,提供免费、独立、高效率及具成本效益的另类调解纠纷机制,致力协助解决个人保单合约引起的保险纠纷。向投诉局提出的投诉必须涉及金钱性质,并与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或核保决定无关。此外,投诉局也不受理因工业、商业或第三者保险引起的纠纷,以及正在进行法律程序或仲裁的个案。

投诉局现时有114家会员公司,所有于香港经营个人保险业务的授权保险公司,在获得授权前,必须申请并成为投诉局的会员。投诉局的营运开支来自会员公司缴付的年费,以及按收到的投诉个案数量而征收的个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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